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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日前,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就我市民办学校2007年度检查工作作出布置,明确提出:年检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内容包括依法办学方面、组织管理方面、办学条件方面、教育教学方面、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办学行为方面等;年检方法是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并制定了具体的检查细则。对每所学校的年检评价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年检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目前,各民办学校正在认真自查,准备迎检工作,整个年检工作将于2008年4月底前完成。
文章来源:市教育局职成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