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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从我市普通高中借调服务人员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5-19 编辑:bgs 作者: 来源: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各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借调服务员的函》(国办函[2008]29号)等文件要求,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将从我省合肥、芜湖、马鞍山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借调19人(女)到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做服务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示借调人员的预选工作由各普通高中负责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性质和待遇

被确定借调的人员,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招工录用手续,并签订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其中三年借调到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工作,纳入到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三年期满,愿意回来的将推荐到相关单位工作,实行聘用制。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工资部分、工作津贴和值班费用(约为每月3000元左右),医疗保险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医疗保险制度执行,社会保险按照我市的缴费规定和标准办理。借调期间参加业余文化学习取得大专文凭的,可报销学费。

二、预选人数和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从我省三市借调总人数19人,具体到各市、各校的预选人数不限。凡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借调服务员办法》(见附件3)第二条规定条件的、我市(含三县)2008年应届普通高中女性毕业生,皆可报名。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宣传发动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校预选办法,并及时通过橱窗、黑板报、班会、家长会等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并积极做好有关学生报名指导工作。

(二)学生自愿报名

对照借调条件和标准,由学生及家长自愿到学校报名,并填写《借调人员报名表》(附件1

(三)学校汇总上报

学校须将本校预选人数进行汇总并填写《借调人员简明登记表》(附件2)。并于523之前,将登记表(含电子档)连同附件1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其中三县普通高中学校由县教育局集中后统一报送。

(四)面试、体检、政审及录用

5月底6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有关单位将派人对预选学生进行统一面试、体检和政审,确定录用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国务院办公厅从我市普通高中借调服务人员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高中毕业生就业和锻炼成长的难得机遇。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重视预选组织工作,专门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积极宣传动员,耐心接受咨询,认真指导有关学生及家长报名,确保此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由于本次借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普通高中学校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并上报预选人员名单。

(三)市教育局联系人:张红贵、张承冲,联系电话:05512622659,电子邮箱:jjch@hfjy.net.cn

附件1:借调人员报名表

附件2:借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国务院办公厅机关借调服务员办法

 

 

 

 

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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