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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确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制定长期和近期的办学目标,并组织实施,以实现目标。
3、负责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树立良好的师风、师德,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教改为动力,搞好校风、学风、校纪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实施结果。组织制定每学年、每学期的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检查、总结工作情况。
5、主持校务会议,有正常的议事制度,研究解决教育教学、财务、总务及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6、负责学校的人事安排,建立用人制度,根据相关规定选拔、培养、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
7、负责审核学校的经费预算和决算,严格财经管理,按照财务制度指导总务处管好学校的财务。
8、负责对外的协调工作,加强和外界的交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扩大影响、树立形象,争取社会更多的支持和认可。
9、做好各党群团体的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广大群众,营造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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