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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校长
发表时间:2008-7-29 编辑:admin 作者: 来源: 页面功能: 【打印】 【关闭

1、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教学工作,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把学校建设成教学水平一流的学校。

2、负责制定和主持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期中、期末要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做出总结。

3、负责对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导教导处及教科研室做好常规的教学工作,组织开展并参加指导教研活动,确定教科研项目、组织开展教改活动、开展教学检查、评价教学水平,不断研究、总结教学中的问题并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教学常规管理,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教学,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能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状况,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不断修正教学计划、改进教学工作。

5、培养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工作能力,发现并及时推广教改经验,重点关心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精心培养青年教学骨干,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中的带头作用,负责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创建进修条件,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协调好进修与教学工作的关系。

6、负责招生工作,指导教导处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7、协助校长做好教师及教学行政人员的考核、奖惩、聘任工作,指导教导处管理教师的业务档案。

8、负责全校实验工作及电化教学工作。

9、负责协调各学科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教学中各种矛盾。

10、完成校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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