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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高校附中,民办学校: 4月3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就做好防范人感染猪流感疫情(以下统称“甲类H1N1流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超前谋划,积极应对,切实做好我市防控工作”。为切实贯彻孙金龙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结合省教育厅、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学校切实做好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内电〔2009〕23号)要求和全市甲类H1N1流感防控会议部署,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切实做好甲类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清醒,重视甲类H1N1流感防控工作,把孙金龙书记重要批示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以及全市甲类H1N1流感防控会议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加强与卫生部门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疫情发展情况及防控要求,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认真落实学校有关防控措施。要加强领导,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成立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幼儿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协调灵活、处置得当。 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甲类H1N1流感疫情发展态势。“五一”假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尽快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甲类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橱窗等,及时了解甲类H1N1流感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可防、可控、可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要反复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在园幼儿自觉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反复告诉他们要勤洗手,勤换衣,尽可能减少到人群拥挤的场所,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同时进一步加强体育锻炼,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把每天锻炼一小时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身体的防病能力。同时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提醒广大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烧、咳嗽、流涕、身体酸痛等流感样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 三、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制定甲类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防患未然。进一步落责任制,明确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甲类H1N1流感防控第一责任人。完善晨检、因病缺课统计追踪与登记制度,强化报告制度,做到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等流感疑似症状立即报告辖区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时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凡是防控措施不落实,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教育、卫生部门联动机制。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健全教育、卫生协作联动机制,一旦出现可疑疫情,要密切配合,科学研判,及时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合肥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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